披著“隨和”外衣的“一霸手”,萍鄉(xiāng)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湘東區(qū)委原書記曹光亮嚴重違紀問題剖析。(中國新聞網,3月30日)
腐敗是指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的現(xiàn)象。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深刻變革時期,也是腐敗高發(fā)期。國家高度重視反腐工作,隨著工作的不斷推進,一件件腐敗案件被曝光查處,社會為之稱快。一方面反腐力度不斷加大,但仍有少數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反腐的利刃到不了自己身上,在利益的誘惑下,喪失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和操守,墮入深淵。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加強自律、慎獨慎微,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加強黨性修養(yǎng),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權為民所用,兩袖清風自當流芳百世傳佳話,黨員干部更應起好帶頭示范作用,端正自身核心價值觀,時刻敲響反腐的警鐘。
違紀官員曹光亮喪失了廉潔從政的底線,結朋交友不辨良莠,“拿錢辦事”不問事由,收受財物不分場合。一個地方的一把手,游離于組織生活之外,凌駕于組織之上,必然會走向腐敗的深淵。領導干部手上掌握著權利,權利的運行離不開制約和監(jiān)督,權、責是緊緊捆綁在一起的,堅持選好用好干部,對損害群總利益、濫用職權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和制止。
筆者認為,黨風廉政建設必須抓緊抓好,不能成紙上空談,在各地各部門應繼續(xù)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jiān)督責任,形成反腐強大合力,同時,發(fā)揮社會參與作用,暢通人民信訪舉報和監(jiān)督以及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為反腐工作展開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