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地方領導班子換屆工作正在推進,黨的十九大相關人事工作也已啟動,這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是選準選好干部、強化干部監(jiān)督管理、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中國新聞網 5月2日)
針對“帶病提拔”問題的癥結、根源和新情況、新問題,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相信能進一步減少“帶病提拔”,降低“帶病提拔”的發(fā)生率。希望中央從上到下把從嚴治吏、從嚴選拔干部的好勢頭進一步延續(xù)下去!
長期以來在選人用人上的責任分工并不明確,人選好了可以說自己有功,人選錯了可以把責任一推了之,并且缺乏對這種行為的約束力。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對很多責任進行細化,為選人用人提供了行動指南,把“帶病”的干部擋住,讓忠誠干凈擔當?shù)暮酶刹堪l(fā)揮更大作用,也能最大限度的調動干部積極性。
只有防止“帶病”的干部被提拔重用,才能保證守規(guī)矩、有擔當、能作為的干部有“位子”。然而,選官用官機制如果只有“提拔”一條途徑,官員上去后不病也會得病。要知道,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一種手段,所以,還是需要輿論監(jiān)督、思想教育、獎懲并行多管齊下,才能把“病”治好。
終歸,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還是很給力的,在理論上屏蔽了一些帶病干部,實踐上也是選人用人有了抓手,細化了用人機制和選人責任。在換屆的嚴肅時期,這個舉措出現(xiàn)的及時而且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