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縣財政局著眼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監(jiān)管,以提高涉農扶貧資金使用效率為落腳點,保障財政涉農扶貧資金安全高效運行。一是打通資金支付便捷方式。變財政報賬制為直接撥付制,該局對移民搬遷、務工交通補貼、“雨露計劃”補貼、產業(yè)化獎補等補貼至個人的資金通過“一卡通”發(fā)放;對經過公共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的項目,由縣財政直接撥付至中標單位;對由村理事會組織實施的小型項目,則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直接支付到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賬戶。二是加快扶貧資金撥付進度。該局明確:對扶貧項目建設進度達到中標合同價一半的可分期支付中標合同金額的40%;竣工驗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標合同金額的40%;項目尾款在審計決算后2年內付清:原則上第一年支付余額的50%、第二年支付余額的50%。三是強化扶貧資金監(jiān)督管理。實行項目公示制,該局要求相關部門應將涉農扶貧資金政策文件、資金分配方案、工作進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推行定期檢查制,財政聯合審計、監(jiān)察及項目主管部門加強對涉農扶貧整合資金項目的申報、審批和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推動績效考評制,對涉農扶貧資金的使用效果通過引進第三方機構進行綜合性考核與評價,并建立激勵機制和問責制度,以保證整合涉農扶貧資金的安全性、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