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臨海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樁離婚案,77歲的馬大爺要跟妻子離婚。馬大爺或將成為該院成功起訴離婚的最高齡原告,
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什么仇什么怨,都這把年紀了,還要分開?
馬大爺說,這婚早在30多年前就該離了,因為一紙婚姻在,馬大爺可是打了整整36年的“光棍”。30多年前,妻子離家后就沒回來
馬大爺是臨海涌泉人。22歲時,他娶了妻子余某,兩人辦了結婚登記手續(xù)?;楹?,妻子給他生了個大胖小子。然而,一家三口的生活,并沒有想象中的甜蜜。相反,夫妻倆經常因為瑣事發(fā)生爭吵,鬧個沒完沒了。兒子6歲那年,余某摔門而出,再也沒有回來過。
馬大爺思妻心切,曾多次外出尋找,而妻子仿佛人間蒸發(fā)了一般。自此之后,馬大爺心灰意冷,沒有起過再婚的念頭,只一心想著撫養(yǎng)兒子長大。
直到2007年,余某再次出現,她此行的目的是將自己的戶口從馬大爺所在村遷出。馬大爺以為,兩人不會再有瓜葛了。那時的他并不知道,沒有離婚,兩人依然算是夫妻。直到家人提醒,馬大爺才后知后覺,是時候做個了斷了。
分居36年,才得以離婚
2016年,馬大爺第一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于余某缺席,且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離婚訴訟請求被法院依法駁回。近日,馬大爺再次起訴離婚。而此時,他和余某已經分居長達36年。
在兩次離婚訴訟的開庭審理過程中,余某均未到庭,其消極行為表明了對夫妻感情的漠視。最終,法院判決準予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至此,77歲的馬大爺在法律上才真正恢復單身。
“老年人顧慮多,即使對婚姻有了不滿,大多也是將就著過,真正起訴離婚的人極少。在離婚案原告被告中,60歲以上老年人占比不到百分之一。”臨海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王劍兵介紹,在他13年的法官生涯中,真正把婚離成的原告就屬馬大爺年齡最大。
王劍兵提醒,目前很多家庭對婚姻法律相關規(guī)定缺乏認知,認為雙方分居到一定時間即屬已離婚。但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離婚必須經過辦理離婚手續(xù)或者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