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東臺市警方對變造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汪某處以行政拘留5天,并處罰款3000元和記12分的處罰。
3月15日晚上9時57分,東臺市富安交警中隊民警在老204國道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號牌為津KRA910轎車號牌有變造嫌疑,遂攔下檢查。經(jīng)查,駕駛?cè)送裟?男,33歲,湖北省人)自恃聰明,為逃避機動車交通違法的罰款,他用貼紙將津KRA916改為津KRA910。汪某變造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guān)規(guī)定,東臺市警方對變造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汪某處以行政拘留5天,并處罰款3000元和記12分的處罰。